四川省宜宾学院2009
发布时间:2009-12-28 点击量:64193次 分享至
1、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入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育部跨世纪学术骨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教师教学和科研奖励计划”资助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等
(1)提供住房一套(终身免房租);
(2)安家费80万元,10年内分步到位,服务年限10年及以上;
(3)科研项目资助金10-100万元;
(4)工作条件:配备实验室一间,配备行政助手或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工作用车;
(5)其他: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聘用合同制),配偶若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调入。
2、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1)提供住房一套(终身免房租);
(2)安家费50万元,5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8年及以上;
(3)科研项目资助金
1人文社科10-20万元;
2理、工、农科20-30万元;
(4)工作条件:配备实验室一间,视情况配备行政助手或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5)其他: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聘用合同制),配偶若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调入。
3、博士生导师
(1)提供住房一套(两年内免房租);
(2)安家费20万元,5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8年及以上;
(3)科研项目资助金
1人文社科5-10万元;
2理、工、农科10-20万元;
(4)其他: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聘用合同制),配偶若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调入。
4、教授
(1)提供一套住房(两年内免房租);
(2)安家费12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15万元),五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8年及以上;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项目资助金;
(4)其他: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聘用合同制),配偶若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调入。
5、博士
(1)提供一套住房(两年内免房租);
(2)安家费12万元, 5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5年及以上;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项目资助金;
(4)不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津贴享受校内副教授同等待遇。
6、硕士
个别紧缺专业硕士可以给以一定安家费,视具体情况而定。
注:具体需求岗位请见《宜宾学院2009-2010年度人才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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