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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神县2009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告

发布时间:2009-04-20  点击量:65255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神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09年毕业生)。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
(二)原则上普通话要达到国家一级乙等标准(其他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二级甲等),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男身高1.70m以上,女身高1.60m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24日;
2、报名地点:青神县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833-8815001
3、资格审查: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已参加工作的请带好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体检、政审、公示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含试镜和才艺)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笔试由青神县广播电视局组织进行(主要是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的考核)。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试镜、才艺展示等专业性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因岗位特殊需要,面试成绩未达到85分的,不管考试总成绩如何,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2、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县人事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4、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聘用
县人事局、县广播电视局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后,应聘人员与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县广播电视局考核合格,并报批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青神县人事局青神县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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