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人事局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0 点击量:72688次 分享至
四川省崇州市人事局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25个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3名(其中成都树德怀远中学招聘高中教师19名,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咨询电话:82313239、8228225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除岗位对年龄有特别注明外,其余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经市人事局批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至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现场进行网上报名(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缴费。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缴费。应聘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严格按公告要求条件进行填写后缴费,缴费成功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5月1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核时使用;并于2010年5月20日至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等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在2010年5月15日17:00前交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0年5月16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5月17日前转报其他招聘岗位,也可于2010年5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86150348)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崇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一)。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6月4日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复查考分的考生,可于2010年6月5日—7日向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进行申报(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资格审核时须交验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主考机关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考机关对面试比例进行调整,但调整后参加面试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笔试最高分的60%,其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面试最高分的60%,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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