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武县人事局关于2010年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推动我县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平武县新闻宣传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16日。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平武县人武部二楼,联系电话:0816-8829042)。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属在职人员的须出具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接受资格审查。同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二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科/人,两科合计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5。如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总分为
100分。笔试内容为《新闻采访与写作入门》(海潮出版社)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新闻采访与写作入门》ⅹ
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ⅹ5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于
2010年4月23日到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