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财政局考试聘用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06 点击量:75280次 分享至
米易县人事局 米易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考试聘用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米易县乡镇财政支付中心(攀莲财政支付中心、垭口财政支付中心、白马财政支付中心、普威财政支付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本次共考试聘用米易县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考试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到3 :1时组织考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不到3 :1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范围
(一)具有米易县户籍或是米易县生源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或曾经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
四、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熟悉国家的财经政策,具备财会理论知识,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28周岁(1981年2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包括经济学类、财政学、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米易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日-2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加盖了鲜章(贴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5.在服务期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考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3."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团县委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县人事局考核合格的证明;"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县教育局考核合格的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须提供服务地县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的证明。
4.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米易县公开考试聘用乡镇财政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审查。
六、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费用缴纳
(一)领取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代领准考证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被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2009年2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二)缴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00元,参加面试的考生另外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领取准考证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由米易县人事局、米易县财政局共同组织。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