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08 点击量:78176次 分享至
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有关部门申报的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考试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2009年度事业单位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教育系统45名,文化系统4名,计生系统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各专业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比例,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对该专业的招聘计划,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需求提出调整意见,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09年10月31日前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尚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个别岗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具体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各专业具体条件详见《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 12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下午6时整。 2、报名地点: 县人才交流中心(人劳局一楼)。
联系电话: 5541595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英语、计算机等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三张,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另有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考试费350元。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事、监察和教育、文化、计生部门各一名同志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比例名额内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一)、教育系统岗位:
1、笔试内容
(1)师范专业(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3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中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70分)。
(2)非师范专业(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50分),教育法规中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计算机(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开发)、幼儿教育、体育、音乐、美术、艺术表演等专业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通过具体操作和展示、表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教学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熟练程度;其它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通过备课、说课、讲课、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
(二)、计生系统岗位: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30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医德规范等方面内容(7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分为相关专业技能操作(70分)和答辩(30分)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及考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及从事医疗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文化系统岗位:
1、笔试(满分100分):历史、音乐、计算机专业同教育类非师范专业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文物博物专业为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70分);《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3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文物博物和历史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答辩的形式,音乐、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同教育系统音乐、计算机技能测试方法进行。
八、录用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到低确定初选人员,对初选人员在政审、考察、体检的基础上确定拟录用人员,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在招聘名额范围内出现成绩并列的,按招聘名计划额录取;招聘名额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录取。
九、录用人员的管理
根据县政府办眉政办发[2007]85号文件精神,对新录用上岗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招聘单位要及时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招聘录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眉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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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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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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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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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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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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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 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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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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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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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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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限第一学历),物理、化学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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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我县支教服务的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专业招聘条件的也可报考,可不受户籍和人事代理条件限制; 2、相应专业全日制教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招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即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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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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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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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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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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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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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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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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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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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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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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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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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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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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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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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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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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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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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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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含初等教育、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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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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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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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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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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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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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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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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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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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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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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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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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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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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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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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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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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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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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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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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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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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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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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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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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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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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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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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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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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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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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加工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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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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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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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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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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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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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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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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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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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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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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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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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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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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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类 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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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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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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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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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含西医士、社区医士、妇幼医士、计生医士、中西医结合医士),大专以上学历。限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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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乡镇计生岗位临聘人员在本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可参加招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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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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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或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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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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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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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专业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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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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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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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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