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罗江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9-20 点击量:66927次 分享至
德阳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罗江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人专〔2008〕 号
罗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罗江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确保公招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罗江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人员的请示》(罗府〔2008〕42号)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根据《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6〕104号)、德阳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德人专〔2008〕15号)和德阳市人事局《关于下达2008年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计划的通知》(德市人发〔2008〕50号),再次组织公开招聘罗江县教育、卫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公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办法与职责分工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事业公招政策,德阳市人事局进行报名、笔试和信息发布工作;罗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本次招聘的组织者,组织资格审查、面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递补及聘用等工作,本次招聘由罗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资格审查、专业面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本次罗江县招聘名额为38名。
三、应聘人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学位国家认可,限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完全符合报考岗位对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的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1日至1990年9月30日内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前考生须按《报考信息表》(附件1)作好准备。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打印。网络报名具体方法和要求见附件2。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罗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或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由相应单位提供设备条件或进行指导,考生自行现场上网报名。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3、岗位名额与报考人员要达到1:3比例才能开考笔试,达不到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人员的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4、考生须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见附件4),网上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考生学历证的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
5、网络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报名时进行。网络报名通过是指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完整、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准予其参加笔试,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参加笔试的,若面试前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考生自负。
6、招聘岗位若有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毕业后的工作经历。
7、同一岗位编码、包含多个单位的岗位,其要求条件完全一致。确定拟聘人员时,依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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