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将于
2010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为州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凉山州农业局。本次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
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0年5月30日至1992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见《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报名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
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为稳定技术人员,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有学位者参加考试人员优先入围。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2: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
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招考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时间:
2010年6月19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补充人数的比例为2:1。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申请查分。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凉山州农业局和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州农业局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报名要求将在《面试通知书》中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加分:
按州人事局公告规定执行。
五、成绩公布
考生的笔试考试成绩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州农业局、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政务公开栏同时公布。时间见凉山州人事局公告。
六、体检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州农业局、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凉山州农业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农业局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与监督
单位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丙谷镇
联 系 人:陈雪梅、毛丽萍
联系电话:
0812-8100014
监督电话:
0812- 8101179 0834—6984004
十二、 本简章由凉山州农业局和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件:
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