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民族中学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民族中学将于2010年6 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凉山州民族中学本次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8名高中教师。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未就业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职高中教师。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民族教育工作,对少数民族学生有感情。
2.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职教师资
),专业对口,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其中体育、计算机网络与维护两个专业可放宽至职教师资;在职高中教师可放宽至第二学历本科。
3.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文科毕业生省级计算机一级、理科毕业生省级计算机二级以上、普通话二级、英语四级
420分以上(英语专业须专业四级及以上)。在职教师如没有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证书,但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现从事高中教学证明,经所在县(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业务能力强,能胜任高中该学科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按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6.个人思想品质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健康,作风正派,能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礼貌待人,无不良习惯。吸毒、贩毒等违纪违法人员和因涉嫌刑事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
《凉山州民族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的报名程序办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
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普通话、英语四级
420分以上(英语专业须专业四级及以上)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和盖有高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单和学校推荐意见(介绍信)等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计算机、普通话、英语四级
420分以上(英语专业须专业四级及以上)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
3、在职教师至少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第二学历可不提交)、高中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现从事高中教学证明,所在县(市)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4、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
1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 40%。
笔试的考务工作中公共科目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工作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中公共科目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科目成绩的20%;专业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科目成绩的8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
2009年06月19 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按州人事局公告规定执行。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
2010年6月17日—6月21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报考单位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笔试考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将于
2010年7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科目成绩将于2010年7月5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上同时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向凉山州民族中学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
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进行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1.资格复查。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凉山州民族中学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凉山州民族中学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复查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
①、报考者分学科提前抽签确定面试试讲顺序,提前
2小时抽签确定讲课内容,在30分钟内面对学科面试小组完成讲课内容。学科面试小组通过听课,考核报考者的教师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 计算机网络与维护专业需上课和上机操作,考察实际动手能力。
⑶、面试总分为
100分。
4、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考试成绩将在 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公布。
五、体检
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政策性加分按照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总成绩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专业分高者进入体检,专业分出现并列,加试教育学,加试分高者进入体检,若加试成绩再次并列,取消此并列人员进入体检资格,不再递补。各岗位聘用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60分,若该岗位无达到60分者,则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凉山州民族中学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民族中学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
《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凉山州人事局0834-2173682、2193463
凉山州教育局
0834- 3222806
凉山州民族中学
0834- 3301159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
凉山州人事局
0834-2191712
凉山州教育局
0834- 3222873
十一、本简章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凉山州民族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