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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5-21  点击量:66734次  分享至

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按照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 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 50 %,面试成绩占总分的 5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 :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取消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9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凉山州人事局相关公告规定办理。       4.查分。考生须在笔试成绩公布以后,面试成绩公布以前进行分数查询。 (二)、面试考试 1.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补充人数的比例为5: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 资格复查。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复查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和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校医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测试。 五、体检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托幼机构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州机关第一幼儿园政务公开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招考单位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西昌市下渔市街198号 联系人:彭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834-2162707 十一、本简章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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