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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公告[成都]

发布时间:2009-11-26  点击量:64382次  分享至

四川教育学院(成都)关于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公招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357号)的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四川教育学院拟公开招聘补充4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教育学院同时在四川教育学院网[www.scie.edu.cn]、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单位简介 四川教育学院东区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西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学院始创于1955年,是省政府直属、省教育厅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本科院校。经过50多年的艰苦奋斗,已发展成为一所基础雄厚、前景广阔的综合性高等学校,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龙头、职业教育为突破、继续教育为支撑的办学特色,实现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近百亩的人民南路东校区和1000亩的温江西校区;学院有正、副教授超过200人,具有硕士、博士、博士后学历的达200多人,其中产生了一批学术学科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有关部委专家和骨干教师。 二、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共4名,均为编制内招聘。 招聘岗位和专业条件等要求见《四川教育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2010届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对公招对象不作地域和户籍限制。 具体岗位招聘对象详见《四川教育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需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单位开除或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学院委托四川省人事人才测评基地负责。网络报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我院公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考者。  
      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起至2009年12月4日17:00时止。网络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K。四川省人事人才测评基地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名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12月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成功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考前一周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实行综合淘汰,笔试总成绩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拟聘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申报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教师岗位不低于3∶1,科研岗位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岗位的有关情况将在12月11日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共一门。笔试由四川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为便于考生复习《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报考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及自考书店自愿购买《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基础》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编、《新编教育心理学》李小融著)考试参考资料,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上订购。 3、政策性加分。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加分规定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加分由四川教育学院人事处负责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09年12月22日16:00前送四川教育学院人事处。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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