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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2009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24  点击量:65344次  分享至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关于2009年农村中小学公开考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充实全区农村中小学校师资力量,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考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及职数
 
考聘教师名额共180名。其中,初中(含附设初中)50名(政治5、语文9、数学5、物理7、化学5、生物2、英语5、历史2、地理2、音乐2、体育2、美术2、计算机2),小学130名(语文56、数学57、英语8、音乐3、体育3、美术3)。
 
具体考聘岗位于面试前在广安人才网、广安区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聘条件
 
(一)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情况下,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各类国家、省项目的志愿者优先);
 
(二)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前应具有广安市广安区户籍;
 
(三)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强;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各个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各个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所有职位均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除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职位外,报考其余职位均须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的专业对口;
 
(八)身体健康。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人员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分职位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小学(广安思源广场附近)。
 
2.报名时间:8月5—7日。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明、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安区2009年公开考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报考职数之比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或取消考聘职数。
 
2.笔试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职位的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小学1—6年级的教材、教法等知识;其余职位的考试内容均为大专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10—11日。
 
4.准考证领取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小学。
 
5.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职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广安人才网和广安区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2009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各类国家、省项目的志愿者,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优先)。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
 
(三)人员递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本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在本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选岗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人员列为选岗人员。选岗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在本职位公布的岗位中选择自己具体的工作岗位,应选不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缺职数,在本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在广安人才网、广安区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选岗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于各阶段分别在广安人才网、广安区教育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小学进行公示。
 
九、聘用
 
已选择岗位并经审定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列为聘用人员,所有聘用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
 
十、报考费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笔试100元/人,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十一、符合中、省加分政策的按规定加分。
 
十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广安区人事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826—2248433,0826—2299086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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