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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江堰市2010年国税窗口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07  点击量:68472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税窗口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6名窗口服务人员,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技术特长,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普通话达国家二级乙等水平以上,计算机达国家一级以上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一村一大”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高男168CM,女158CM。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15日17:00 报名地点: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医疗中心对面)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有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填写《都江堰市国税窗口服务人员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交报名处审查、面试。 (三)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2010年9月16日14:00-17:00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四)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通知体检 四、聘用方式 实行劳动合同制,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在网上公布聘用结果,服务人员与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内下派到都江堰市国税局窗口工作。 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违纪违法者解除合同。两年合同期满后,双方签订的协议自行终止,在合同期内表现优秀者经考核后方可续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招聘的国税窗口服务人员由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每月工资, 招聘单位按成府发【2004】33号文件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联系人:杨娜028-89741032   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附件:国税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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