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项目制科研助理人员
因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校人事处批准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公开招聘项目制科研助理人员3-4名。
一、应聘条件
1、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爱岗敬业,服从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学校管理。
2. 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并具有必要的科研工作能力,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有一定基础。
3. 应届尚未就业的法学本科以上毕业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及获得律师执业证书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聘期内在左卫民教授指导下从事项目科研及其辅助工作。
三、聘用期限: 聘期1年。
四、招聘程序
由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择优聘用,报经人事处批准后,签定聘用合同。
五、申报时间、方式
1.申报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5日。
2.申报方式:凡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在规定时间内E-Mail至
wenlu56@sohu.com。
3.联系人:罗文禄 电话:85470981.
六、聘任后管理及待遇
按川大人〔2009〕2号文《四川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200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