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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7  点击量:66816次  分享至

 为优化和改善教师队伍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28名中小学教师充实教学岗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128名,具体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附件1、2;
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证件。所有人员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进行注册报名。没有条件上网报名的,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通过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12日(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填写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一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招聘岗位要求“未在机关事业单位落实正式工作单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情况,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报名期限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打印《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5月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0年5月17日至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直接开考;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个别紧缺岗位,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也可以开考,但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比例折合后的两项成绩之和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人事局或团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区(县)团委、人事部门关于其服务年限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并于笔试前工作日交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或过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010年5月28日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0年5月31日至6月1日向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6月3日在新都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及相关安排。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考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确定面试人员过程中,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面试分说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说课:应聘者通过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题目,并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的准备工作。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满分为70分。
答辩: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满分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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