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30 点击量:63864次 分享至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县编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35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初中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4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成绩优秀,专业课无补考。
小学教师
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4月31日以后出生),本县在岗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成绩优秀,全日制师范专业的考生主课无补考,国民教育的考生所学课程无补考。
(三)其它条件
1、服从工作安排,需在拟招聘学校任教6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
2、获二乙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思想品德好,在校(在岗)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见附件一:北川羌族自治县2008年招聘教师学科及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出示学校加盖印章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件等原件、复印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接受资格审查。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考试考务费笔试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后,缴面试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专业)及要求报名。初中教师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小学教师岗位不分专业、岗位报考。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以便办理加分手续。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
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招聘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笔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
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一)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法规;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本专业知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于2008年5月24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 +《专业知识》×60%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