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专业技术雇员和临聘教师第二次职员
发布时间:2010-01-21 点击量:63197次 分享至
深圳市盐田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专业技术雇员和临聘教师第二次职员公开招考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专业技术雇员和临聘教师第二次职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3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区决定面向区属公办中小学专业技术雇员类教师(以下简称“雇员”)及临聘教师第二次招考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其中面向雇员招考职员采取综合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临聘教师招考职员采取笔试、按临聘年限加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职员38人,其中面向雇员教师招考18人,面向临聘教师招考20人。具体职位参见《盐田区教育系统第二次面向专业技术雇员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一)《盐田区教育系统第二次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二)。
三、招考对象、条件
(一)招考对象(下列人员均可报名):
1.按规定程序经市、区人事部门备案、现仍在本区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雇员教师。
2.在《关于停止招收中小学临聘教师的紧急通知》(深人发[2008]73号)下发前已受聘于盐田区属公办中小学(含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深人发〔2008〕73号的要求由区教育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任临聘教师。
(二)报考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才能参加本次招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09年6月26日仍在盐田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工作;
4.按《教师法》有关规定,具备招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即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历验证部门出具的验证证明),且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面向雇员招考中学教师职位);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本公告招考职位表所列的职位条件;
6.符合我市职员聘用有关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即截止2009年12月31日,男性不满60周岁(195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不满55周岁(195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5年1月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职位的有关要求:
1.现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临聘教师按目前所在的教学岗位报考相应职位。
2.现兼任不同学科、年级类别的教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职位报考,但不能同时兼报两个职位。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雇员教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2.临聘教师同样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10:00---2010年1月22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请于2010年1月20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0年1月27日16:00之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必须在准考证上贴上本人1寸免冠近照,并加盖临聘学校公章方有效。
2.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因错报、漏报、谎报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考试
(一)雇员。
雇员教师采用综合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
1.考核。
由所在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硬件打分,一部分为学校综合评价评分,满分为50分。具体考核方案与第一次相同,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2.面试。
由区人事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按中学教师、小学教师2个小组进行,成绩分别按小学雇员、中学雇员招考职位数排序。面试采用答辩形式;内容均为教育理论与实际应用;满分为50分;面试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临聘教师。
临聘教师采用年限加分+笔试的方式。
1.年限加分。
根据临聘教师的临聘年限实施考试加分。具体办法为: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每临聘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累加0.5分,临聘年限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截至年限为2009年12月31日。所加分值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 。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准考证必须贴照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才有效)。市、区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任何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两科,分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三个类别。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各按50%计分合成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0年1月31日上午9:00-10:00 教育教学基础;10:45-11:45 教育教学技能。地点:盐田区田东中学。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0年2月4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年限加分及总成绩于2010年2月22日上午10: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六、资格初审
(一)时间与地点:总成绩公布以后,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雇员教师均参加资格审查(已参加2009年10月第一批招聘考试资格审查且合格的雇员,本次不再重审);临聘教师根据年限加分+笔试成绩核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聘人数3倍以内的其余人员作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也必须到审查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
(三)由区人事局与教育局组成联合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招考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与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下载中心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体检人选的确定
雇员、临聘教师经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某职位在拟聘用名额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情况,临聘教师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雇员教师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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