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监察局公开考选上饶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9 点击量:65098次 分享至
上饶市监察局公开考选上饶市人民政
府行政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确保我市行政投诉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上饶市监察局拟采用“一推双考”(即组织推荐与考试考察)方式,面向全市公开考选6名上饶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为市监察局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与资格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有全局、大局观念,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努力实践党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思路清晰,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4、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爱岗敬业,有胜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5、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遵守党纪国法和部门规章制度。
报考资格:
1、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放宽到28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周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无不良行为记录。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二、实施步骤
1、组织推荐与报名。各单位党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初步人选,安排其本人填写《上饶市监察局公开考选上饶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在中国上饶人才网、上饶之窗网、上饶廉政网下载)一式二份,报名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由单位党组织对照资格与条件对其主要表现及学历、身份等事项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市直单位可在加盖党组(党委)印章后直接报市纪委干部室。县(市、区)符合考选条件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按上述要求推荐后,先报县(市、区)纪委审核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纪委印章,然后统一汇总报市纪委干部室。
推荐、报名时间截止2009年元月16日。
2、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
3、收费标准:笔试40元/人,面试30元/人。
4、笔试。笔试时间 2009年2月15日。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政治理论、综合知识水平,逻辑思维与文字表达能力等。
组织人员实行封闭评卷,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公布名单,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公布。
6、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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