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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10  点击量:61795次  分享至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口岸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支撑机构,目前已成为一家具备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业务科食品流程管理主管岗位,职数1名; 2、抗生素/食品二室食品、药品检验员岗位,职数1名; 3、药物安全评价中心病理室负责人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1、业务科食品流程管理主管岗位 (1)能配合室主任有效地组织、指导、和开展食品业务管理工作,对食品样品受理、标准运用、制订食品采样计划中有关问题能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并负责样品项目组态的校对; (2)能够协助室主任对食品检验报告进行审核; (3)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疑难问题,组织并指导下一级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能够承担科室的食品相关软课题的研究。 (4)承担室主任安排的其他任务。 2、抗生素/食品二室食品、药品检验员岗位 能较好的完成食品药品检验工作以及相关检测方法研究和标准制订工作。 3、药物安全评价中心病理室负责人岗位 (1)负责动物毒性病理的实验和管理; (2)负责病理读片工作,兼顾制片、动物解剖等工作; (3)负责病理室的其他管理工作; (4)负责带教下一级实验人员的工作; (5)负责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体岗位条件 2.1业务科食品流程管理主管岗位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要求:食品领域相关专业。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相关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 (3)年龄:40岁以下(特殊情况年龄可放宽至45岁); (4)经验背景:具备10年以上食品检测实验室工作经历,有政府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食品行业的特点和食品分类,了解食品标准体系并能熟练运用。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及事务处理能力。能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工作积极主动,能加班。 2.2抗生素/食品二室食品、药品检验员岗位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分析专业或食品检验相关专业; (3)经验背景:能熟练使用各种分析仪器,使用质谱仪有经验的优先考虑;有5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的硕士或10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的本科学历优先考虑。 2.3药物安全评价中心病理室负责人岗位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35岁以上; (3)专业要求:临床病理学或动物病理学; (4)经验背景:五年以上临床病理或动物病理工作经验,二年以上读片经验。有参与GLP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应聘材料(祥见“联系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试、考核 (1)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2)考核 单位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对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以下电子信箱: (1)应聘业务科食品流程管理主管岗位应聘材料发:gusongqing@smda.gov.cn (2)应聘抗生素/食品二室食品、药品检验员岗位应聘材料发:xuweidong@smda.gov.cn (3)应聘药物安全评价中心病理室负责人岗位应聘材料发:tangliming@smda.gov.cn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〇一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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