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2009年专业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4-08 点击量:63895次 分享至
虹口区是上海中心城区之一。区域内服务经济发展活跃,形成了以航运服务业为特色,知识服务、商务休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民生保障完善和谐。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80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符合进沪就业的有关规定)。
2、具有本市常驻户口的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以上社会人员。
3、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或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
职位 | 专 业 | 职位要求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 | 总 |
人数 | 人 | ||||
数 | |||||
行政与文秘 | 中文、社会学、文秘、行政管理等 | 有较强政策研究、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 | 14 | 4 | 18 |
经济 | 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区域经济、经济学、市场营销、金融学、房地产等 | 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13 | 6 | 19 |
管理 | |||||
城市管理与规划 | 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工民建、给排水、环境保护等 | 掌握城市规划与管理知识及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10 | 5 | 15 |
法制 | 法学、法学基本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等 | 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10 | 6 | 16 |
工作 | |||||
教育与卫生管理工作 | 教育管理、公共卫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 | 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4 | 2 | 6 |
财务 |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等 | 掌握财会理论知识,能运用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或进行统计分析,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计算机中级水平。 | 4 | 2 | 6 |
管理 | |||||
55 | 25 | 80 |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者可于2009年4月 7日登录有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或“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并打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
2、带好报名表于2009年4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到虹口足球场正门大厅(东江湾路444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分为初审、面试、政审和体检四部分。根据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学专业等总体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按招聘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请报名人员于2009年4月30日—5月5日登陆“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查询。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材料。
2、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劳动手册等有关材料,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录用人员行政关系进入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限。
3、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录用人员填写的意向职位、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等情况,将录用人员委派到区机关有关部门、街道工作。
4、录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比照对应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
六、招考咨询
咨询电话:25658113、25658114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4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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