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人文学院副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15 点击量:62168次 分享至
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人文学院副院长公告
(2010年第2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文学院副院长2名。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副院长 (1) | 1 | 1、协助院长分管学院的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与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 2、分管学院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建设,组织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完善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机制。 | 1.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在人文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创新的教学理念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副院长 (2) | 1.协助院长分管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并且组织落实; 2.分管学院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工作,完善学术交流的体制与机制,提升学院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层次和水平; 3.负责学院的科研组织与管理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在人文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较强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对外沟通交往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二、聘用待遇: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工资、岗位津贴及住房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遴选委员会。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组织个人述职和面试答辩并进行民主测评。遴选委员会根据述职、面试答辩和测评情况提出建议人选,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四、应聘报名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选聘应聘登记表》(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校外报名者还须提交三封推荐信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0年2月28日止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行政B楼702室)
联系人:林立涛、吴淑琴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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