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02 点击量:71071次 分享至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区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16名
莲湖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男1名,女1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各5名(男6名,女4名);区普查(社会经济调查)中心4名。
二、招聘对象、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统招应届本科以上学历和往届未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招聘专业
1、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新闻、传媒、文、史、法学及相关专业。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要求: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
3、区普查(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要求:统计或财会(工业、商业)专业。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及身体条件;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方法步骤:
采取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资格复审、聘用等方法和步骤实施。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低于5∶1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一)公告
4月2 日(星期三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信息网(http://www.lianhu.gov.cn )、莲湖人事人才网、莲湖区政府大院及相关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4月8 日(星期二 )-4月15 日(星期二 ),在莲湖区人才大厦三楼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二环南段58号)报名。
2、资格审查: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还应携带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学生证、1寸免冠照片2张和100元报名考试费,接受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
3、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凭身份证、报名费收据于4月16日(星期三)—4月18日(星期五)在原报名地点领取。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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