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同意,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面向校内外公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及特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为2个,岗位职责及特殊要求见下表: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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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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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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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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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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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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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或新闻出版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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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校报相关版面的组稿、采写和编辑工作;为校内外其他媒体提供文字稿件;负责校报图片新闻的组稿和采编;承担对外宣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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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基本功,能熟练使用电脑,能适应报纸出版现代化对采编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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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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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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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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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校重要活动的新闻摄像及重大事件的视频资料采集;承担校内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片和专题节目的后期制作,参与电视新闻和专题片制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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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熟悉摄像及编辑制作设备及相关非线编系统;可出境采访,熟悉新闻播音及编辑制作。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策划能力和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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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㈠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能以身作则。
3.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善于与人团结协作,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4.身体健康。
㈡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聘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毕业学校原则上应是“211”或“985”高校。有相关工作经历且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可以适当放宽。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应聘者须符合前表中各岗位相应的技术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0年6月2日,公布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及特殊要求。
2.应聘人员报名。2010年6月2日至6月6日,符合应聘条件和资格并自愿应聘的人员到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岗位应聘登记表》1份,每位应聘者可填写1-2个岗位意向。应聘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必须于2010年6月6日下午4:00之前送交至新闻中心办公室(新校区校务楼322室,电话:029-85310315),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完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外地毕业生可将填写好的《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岗位应聘登记表》发送至
liguohua@snnu.edu.cn,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时,再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书和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与所填写信息不符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条件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新闻中心和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笔试、面试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式
应聘到相应岗位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有关我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政策,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
五、本招聘通告由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岗位应聘登记表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新闻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