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03 点击量:65963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搞好辅导员队伍建设,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该院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政治分辨能力,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4.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比较广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
5.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为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列入学院正式编制,学院不接收人事档案。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从试用期起计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订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
(1)、基本月工资: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执行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工资标准;
(2)、电话补贴80元;
3、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凡具备条件,愿意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本人提交个人自述材料,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色近照两张,到院学生处(学工部)(综合楼105室)登记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