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7 点击量:70100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经西安市人事局批复(市人发〔2008〕106号)同意,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0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招聘1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中小学教师105名,医护人员12名,电视播音员2名、新闻编辑1名。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08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四、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岗位相应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大专学历考生限蓝田县生源(播音、编辑岗位不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址:蓝田县人劳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10月13日(下午6:00)
4、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按所学专业只限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②、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③、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造成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考教师岗位和医护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交志愿到山区工作三年以上的承诺书。
(二)、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08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
②、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10月17日
③、准考证发放地点:蓝田县人劳局四楼会议室
④、笔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基本内容,主要涉及时事政治、哲学、职业道德、科技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⑤、笔试成绩公布:2008年10月23日中午12:00后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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