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舞蹈专业课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5 点击量:64252次 分享至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舞蹈专业课教师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舞蹈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能够从事教学、演出工作,有一定的舞台演出和实践经验;
5. 年龄30周岁以下。
三、 报名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19日。
报名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招聘信息,网上填写报考信息,网上交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减免考务费用。
2、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省文化厅网站 (www.sxwh.gov.cn)
四、 资格审查
学院和文化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凡符合享受加分人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下载《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并于12月29日前将按规定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对通过《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学院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 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 加分条件
按照晋办发[2006]14号和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以下人员服务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3年内(含3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后加2.5分,专业测试成绩之后加2.5分。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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