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6 点击量:62661次 分享至
山西医科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迄今已有9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8个直属系部,1个独立学院。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试点单位。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本科专业。生理学是国家重点学科,细胞生理学实验室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校现有4所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现有教职工5000余名,全日制在校学生万余名,已由初创时的单一学科,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医、理、管、法、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2009年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40个。其中:教师计划32个(含思想政治辅导员计划6个),专业技术人员计划8个。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计划要求;
(三)应聘对象为可以办理派遣手续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六)身体健康。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学校的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7天,从2009年12月4日起,到2009年12月10日止。
(二)应聘人员报名
2009年12月7日到2009年12月10日下午18时前,应聘人员即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413566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学校人事处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在校内公告栏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
(四)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与考核。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与考核,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人事处、校内各用人单位、笔试命题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落实。
1、笔试
(1)笔试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应聘者;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要求的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下午2:00-4:00,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为闭卷考试;
(5)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工程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6)“大学生村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和省教育厅的通知,按有关规定加分;
(7)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2)面试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21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左右;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须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内容把握、教学方法运用、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规范程度、仪表与教态等;试讲内容提前一天通知,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30分钟以内;
(5)面试(含试讲)按百分制计分,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工程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6)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岗位60分以上者,根据综合成绩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
3、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与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党政会议研究确定。
(六)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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