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12 点击量:62211次 分享至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遵循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与领导
在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学校招
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系部主任和专业教师及人事、教务、纪检等职能部门组成。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我校2009年招聘人员计划人数为11人。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详见附件。
招聘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素质,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教师和财务人员岗位须同时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4.辅导员和其他管理岗位,须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拟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招聘将分为以下八个环节:
(一)公布招聘方案
招聘信息在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工作方案在我校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财专人事处(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南路25号山西财专南校区办公楼2层中会议室)。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其他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签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1寸近期同版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应聘者为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党员加盖相应学校党委公章、学生干部加盖相应学校公章)。
5、如实填写《山西财专2009年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领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583335
联系人:马老师秦老师
监督电话:0351—6583321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申报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下午3:00-17:3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享受加分人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下载《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并于12月19日前将按规定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送山西财专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所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经济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科技知识、文史知识等。
教师岗位和财务人员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辅导员和其他管理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
关于笔试成绩加分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09年12月20日-2009
年12月21日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即兴演讲等方式进行,应聘教师岗位者每人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应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者每人即兴演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20分钟。每个考场面试专家不得少于5名,其中要有2名以上校外同专业的专家参加,校外专家名单要报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核准备案。
应聘教师者试讲内容为本人应聘专业内容,试讲、答辩题目由学校拟定若干题目,面试当场抽签确定。主要从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沟通能力、专业知识、教学潜能、答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应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者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对所应聘岗位的认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计算总成绩,分岗位按分排队,提出预录用人选
面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辅导员和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分排队,按1:1的比例提出预录用人选。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
考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将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对象。
(六)体检
预录用人选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按相应专业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审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
对预录用人选名单进行审核考察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本校网站、省财政厅网站、省人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批准。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应聘报名表,一旦发现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招聘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以及其它有关领导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点击下载“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请表”
附件:
山西财专2009年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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