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0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3-06 点击量:70611次 分享至
淄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0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决定为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0所学校共招聘13个专业50人,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上续学历需为原始本科)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2、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列入国家 “211工程”的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及在派遣期内的全日制毕业生中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者。
3、非山东生源的,须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一般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没有教师资格的可先应聘,但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4、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到学校考察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然后组织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程序如下:
(一)到高校选拔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通过向学校了解、查看学生简历和相关材料、简单面试等环节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考生面试时,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简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
对确定的参加考试人员发放《参加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人员凭此单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考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领取《考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及时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在淄博统一组织考试并确定聘用人员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讲。音体美及部分专业岗位在试讲时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试讲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40%。
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根据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学科成绩合格线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所有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
2、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到毕业学校考察等方式进行。
3、体检
组织通过考核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4、选择应聘学校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自己应聘的学校,不做选择的按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拟聘结果。对拟聘人员在淄博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因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公示人选。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对弄虚作假者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个人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五、时间安排
3月底前到高校选拔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5月底前统一组织考试并确定聘用人员。
六、咨询电话
0533-3185501 、3182501
有关信息请及时登陆淄博教育人才网查询。
附件一: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二: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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