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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200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03  点击量:61717次  分享至

淄博市2009年市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64号)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决定为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2007年、2008年计划内派遣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5、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校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09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我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1日-13日。

查询时间:2009年3月12日-14日。

报名网址:淄博人事信息网(www.zb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个别岗位(专业)要求的附加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9年3月12日-14日登陆淄博人事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20日-21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09年3月13日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面试、体检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特殊岗位(专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相关材料,包括:《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09年3月13日到淄博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在网上缴费。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这次招聘岗位(专业)的特点,将招聘岗位(专业)分为四类:A类:综合通用岗位;B类:卫生岗位;C类:教师岗位;D类:技能性岗位。具体分类情况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09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A类、D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C类岗位(专业)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知识,重点测试教育基本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医学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教育基本知识的考试内容为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育科学前沿理论、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等内容。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专业),报考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在6人以上的,按所报岗位(专业)类别参加相应的笔试。

所有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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