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照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2-04 点击量:61205次 分享至
(2009年2月1日)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和社区建设实际需求,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2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辖区户籍学生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且为党员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福利待遇
招聘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正式聘用后,工资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日-6日
(2)报名地点:日照经济开发区社发局社区服务中心(郑州路西、德赛公寓北门对面)
(3)报名电话:0633-8351886 0633-8351876
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80元。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社区知识和国家公务员招考所规定的公共知识以及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8日。面试内容主要为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以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张榜公布。
(四)考察聘用
按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被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招聘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劳局
日照经济开发区社发局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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