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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大学201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量:71135次  分享至

山东烟台大学201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6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是当年全国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2、应聘者须是中共党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政治立场坚定。

3、为人朴实善良,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在读期间担任过院系、校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持有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资格证书及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5、就读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与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实践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考虑;211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学工部和人事处根据个人递交的书面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考核小组对其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进行打分,确定初选人员。

2、学校成立专门的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考核小组人员由熟悉人事工作和学生工作的人员组成。

3、初选人员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学校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逐层筛选,按1:1.5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安排到辅导员岗位上见习,学校将根据见习期间的表现确定最终人选。

4、与学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聘任合同等,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

三、报名材料

1、必须材料:《烟台大学辅导员招聘应聘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含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及相关证明;导师推荐信;党总支鉴定书等。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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