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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01  点击量:72882次  分享至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并保证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相应专业的毕业生。
(三)本科毕业生须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非本区生源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
(五)非本区生源须是2009年或2010年毕业生。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不受此限。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7日上午12:00。
  查询及交费时间:2010年7月5日-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3)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从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二小时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0年7月5日-7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考教师诚信承诺书》,供面试时使用。
  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计划招考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聘用计划相应核减至规定比例或取消。
2、笔试加分 
(1)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应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加7分,获得地市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县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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