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8-03 点击量:61881次 分享至
滕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滕人才招字[2009]第1号
根据国务院、省、枣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滕州生源或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
3、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已选聘到村(居)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4、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市教育局报到注册(2009年截止报名前仍未报到注册的毕业生需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要求详见《2009年非卫生、非师范专业招聘计划》、《2009年卫生专业招聘计划》(附件)。各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等于该专业招聘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挑选单位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日――8月12日。
查询时间:2009年8月3日――8月13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滕州人事人才网www.tzrsrc.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市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电话,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9年8月3日-8月13日登陆滕州人事人才网(www.tzrsrc.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09年8月19日-21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2、其他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的政策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此类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上述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于8月10日至8月11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均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共考两科。
非卫生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和相关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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