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2008年度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12-10 点击量:62234次 分享至
根据《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年65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精神,2008年山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组织第二次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
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卫生厅统一安排;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卫生厅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方案,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批准同意后,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招聘。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㈠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㈡招聘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增人计划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9号)要求,2008年我厅14家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89人,其中招聘初级岗位人员60人,主要招聘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大学学历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博士研究生2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2。
㈢初级岗位招聘报名和考试
1.报名。初级岗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3日-25日17点;
查询时间:2008年12月24日-25日22点。
具体办法是:
⑴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省卫生厅www.sdw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⑵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⑶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12月26日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一楼110房间(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燕山立交桥东,115路、31路浆水泉路下车西行50米路口南行200米)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带报名登记表、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过程在保证信息完全真实的情况下可由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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