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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15  点击量:61514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充实安监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同意,从我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考选4名人员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1、法学、会计、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等文科专业2名; 2、机电、化工、交通运输、矿山安全等工科专业2名。 二、考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考选范围 在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符合报考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能吃苦,创新意识强,实绩比较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威信比较高。 2、工龄1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30岁(1979年9月3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6日----17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身份证、《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选补充人员报名登记表》及3张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县人事局调配任免科报名。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选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事局和县安监局共同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将在郯城人事信息网和郯城人才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计划等额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县人事局、县安监局对其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后,由县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到县安监局或安全生产执法稽查大队工作,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县安监局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县人事局:6107410县安监局:6221316
郯城县人事局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选补充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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