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200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8-09 点击量:64346次 分享至
根据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在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名(计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
1、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岗位类别报名,依成绩高低选择单位。
3、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位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按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另行安置。
二、招聘范围、条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县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不含2008年毕业生)。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2008年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2、符合招聘计划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0日--- 12日,地点:郯城县人事局四楼会议室。
2、由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每人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70元。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凭高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减免考务费。
3、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全过程,档案不在县人事局的、报到证不能按时上缴的、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08年8月16日上午9:00-10:40。
2、地点:见准考证。
3、招聘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科目:医药卫生类考《生理学》、《病理学》、《解剖学》;其它类别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4、加分因素。我省选派服务西部及"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的加10分,以报名时提交的证件为准,并对社会公示。
5、考试成绩在郯城人事信息网和郯城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和录聘
1、根据招聘计划及考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特困家庭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拟聘人员需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成绩高低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择岗。
3、选岗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纪律要求
对报名中提供假证件、考试中替考或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聘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
郯城县人事局
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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