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书记员等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11 点击量:67266次 分享至
经市政府批准,曲阜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等15名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其中:书记员岗位12名(男性9名、女性3名)、网络管理岗位2名(男性)、财务管理岗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正规院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1983年8月1日至199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网络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的年龄在18—26周岁之间(1982年8月1日至199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司法辅助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录入,每分钟正确录入文字不少于60字;
2、报考网络管理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实际操作专业技能;
3、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属曲阜市居民户口;
5、身体健康。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领取和下载报名登记表:2008年8月8日—8月12日
报名登记表可在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或从曲阜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qufu.gov.cn/rsj/)下载。
(二)送交表格和现场确认:2008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1、报考人员需递交《曲阜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等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需贴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照片、本人必须在《诚信承诺》条款处亲笔签名)。
2、交笔试考务费40元和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二张(与报名登记表上所贴照片为同底版)。并于8月15日(8:30—17:00)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春秋路13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
3、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招考岗位采取相应的考试方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进行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报考网络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的进行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张榜公布笔试成绩。
(二)技能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书记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书记员岗位技能考核为上机操作测试文字录入速度,满分为100分。每分钟正确录入文字少于60字的人员为技能考核不合格,取消被招聘资格。如参加技能考核人员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数额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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