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公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其中公安职位11人、专业技术职位24人(法律专业12人、法医或临床医学专业3人、财会或审计专业2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管理及相关专业2人、中文专业2人、英语专业1人、体育专业2人)。法医或临床医学专业限男性,其他职位、专业女性不超过1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4、公安职位从公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不限户口和生源地),专业技术职位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临朐县常住户口或临朐县生源);
5、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2年9月1日至1992年9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到30周岁(1980年9月1日至199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原临朐县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县城城南街南段东侧)。
2、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携带《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请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可调整到其他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类别)。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考人员于2010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安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报名地点和临朐人事人才网(http://www.lqrsrc.cn)上进行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专业类别)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加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按省里的有关规定实行加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相关材料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人员在临朐人事人才网(http://www.lqrsrc.cn)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有重复加分因素的,只取一项最高分。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5分钟、答题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并由主考官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若报考公安职位的人员只进行了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报考公安职位的,学历高者优先;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及临朐人事人才网(http://www.lqrsrc.cn)上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要求、项目、计分标准、达标分数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成绩,采取百分制方法计分,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与政审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及临朐人事人才网(http://www.lqrsrc.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536-3186990。0536—3186993
附件
:《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