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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05-03  点击量:61132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莱芜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辑记者6名,灯光师1名,音响师1名。启事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派,品行端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广播电视新闻工作。 2、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编辑记者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新闻、中文、法律、经济或相近专业。灯光、音响岗位,要求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临近毕业的在校生可凭学校证明参加报名。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 按如下程序组织招聘:预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试用与签订聘用合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者,请下载填写《莱芜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010年5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lwgdrsk@163.com,进行预报名。经资格审查,接到莱芜市广播电视台回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于2010年5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能力业绩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莱芜广电大厦806室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2、考试 编辑记者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22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安排另行通知本人)。两部分成绩按各占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业绩者总成绩酌情加1-5分)。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体检、考察。 灯光师、音响师考试另行安排。 三、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委托当地人才机构代管人事关系,聘期内实行目标绩效管理,进行年度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执行岗位工资(初聘不低于1800元/月,以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晋升,优秀者参照事业在编人员确定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 四、其他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无法联系本人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我单位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单位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汶河大道001号广电大厦 联系电话:0634-8866961 附件:莱芜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莱芜市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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