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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9  点击量:60573次  分享至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院概况: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省属重点高等技术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5年。学院现有教职工334人,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92人。四十多年来,经过学院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现已设有烹饪系、酒店管理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楼宇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37个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拥有各专业实验、实训室71个。是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先进单位,并设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招聘时间:
招聘工作自2009年4月开始,至7月底前结束。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熟悉本专业相关知识,能胜任本专业工作。
(3)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具备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5日9:00-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0年4月25日11:00-30日14:00
2、报名方式: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院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学院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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