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作物遗传育种学、植物病理学、植物营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茶学等专业人才。同时,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8月12日。
应聘人员登陆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 )或青岛市农经网(http://www.qingdao.agri.gov.cn),下载并填写好《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发至Qdnwzzc@tom.com邮箱,同时将自荐书、学历与学位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08年8月12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或报送青岛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0771室;邮编:266071;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提前一天带学历与学位证书、业绩证明原件到达面试地点,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结合具体岗位的任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未接到通知者,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须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考核时间以通知规定时间为准。
考核结果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农经网(http://www.qingdao.agri.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职位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852 监督电话:0532-85911238
附件: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二OO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