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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规划局所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14  点击量:66190次  分享至

山东青岛市规划局所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经批准,青岛市规划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拟公开招聘高级工程师1人,招聘岗位设定为紧缺急需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并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4、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青岛市内四区户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
  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1日(9: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青岛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香港西路55号1405房间,电话:83893264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材料;属于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单位的提交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填写《青岛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2010年1月22日在青岛市规划局政务网(http://Upb.qingdao.gov.cn)公示进入考试范围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时间安排。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发现弄虚作假、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2010年1月25青岛市规划局(香港西路55号)。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并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规划局政务网(http://Upb.qingdao.gov.cn)进行公示,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规划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3893264
  监督电话:83893235

  附件:《青岛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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