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东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3-21 点击量:67421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的整体办学实力,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1《鲁东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和附件2《鲁东大学2009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统计表》。
二、引进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高校教师职业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山东人事信息网、鲁东大学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鲁东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初级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0日,中级岗位和高级岗位的招聘全年进行。报名采取邮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相关学院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可简化工作程序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
对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由学校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次进行,笔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对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应聘中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招聘。
面试方式为讲课或做学术报告,重点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授课方式等方面。
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如均未达到相应要求,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一般安排在笔试后的第二天进行。
(六)考核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学校为其办理录用手续。来校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市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64025
联 系 人:杨明
联系电话:0535—6693585
电子信箱:rsk@ldu.edu.cn
鲁 东 大 学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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