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罗庄区2008年面向本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量:63316次 分享至
为了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中。为体现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政治表现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心理障碍。
2、凡具有罗庄区户籍的2007—2008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比例及名额
针对学科实际需求和毕业生专业人数比例不均的实际,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总比例大致控制在30%以内,其中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生源较多且学校实际需求少,招聘数量控制在生源总数的15%左右;地理、生物、体育、音乐学科毕业生生源较少且学校实际需求较多,招聘比例适当提高。研究生按所学专业随本科毕业生同卷考试,按本科招聘计划录用。
三年制普通专科及三二连读专科毕业生招聘数量根据学科需要,大致控制在10%以内。部分人数较少无招聘计划的专业,可参加相近专业招聘。
本次共招聘110人,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本科(81人):语文15人,数学10人,英语15人,物理4人,化学3人,政治3人,历史3人,地理1人,生物3人,信息技术教育6人,音乐7人,体育2人,美术8人,教育心理学1人。
三年制普通专科(16人):语文6人,数学2人,英语3人,地理1人,历史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三二连读专科(13人):语文9人,数学2人,英语2人。
三、招聘方式及安置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为130分。其中笔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知识(占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占30分)。考核形式为阅档和面试,有违纪行为记录、口吃习惯或心理障碍等不适合担任教师工作的不予录用。省级优秀毕业生(限省教育厅盖章)、少数民族或研究生总分加3分,但不累计加分。
根据总分及相应学科招聘人数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总分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招聘的新教师以安置到义务教育学段为主,重点充实村级小学。
被招聘的新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一律签定聘用合同,三年内不予调动。不服从安置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3日,8月13日下午6:00截止。
2、报名地点:罗庄区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须持下列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升学之前的户口本、2张1寸同底免冠彩色带有本人身份证号码的照片(已报到的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再重新报名)。
4、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考试要求:考生务于8月15日下午5点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进入考场。凡冒名顶替、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539-7110030
罗庄区教育局
200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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