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8年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13 点击量:62553次 分享至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是山东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我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山东省济南市,现有11个教学单位,16个本科专业(含51个专业方向),3个实验中心(含33个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泰山学者"岗位,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研发基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首批计划招聘38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4.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1.经省人事厅审查备案后,招聘方案在山东人事信息网上发布。
2.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并递交个人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属择业期内毕业生的,还需提交所在学校的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2008年4月30日以前,将个人资料送至或寄至人事处。
3.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履历、综合素质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4.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考试考察。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答辩和试讲。面试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5.按照考试考察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学缘、综合素质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需求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于博士或者学校急需的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等,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
附件: |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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