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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9  点击量:62635次  分享至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年12月08日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精神,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结合2009年人才引进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办事公道,热心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五)应聘人员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09年增人计划范围内,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拟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8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三、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1312房间)进行报名,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时间自该招聘简章公布之日起至12月16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本人手写,简历模版由学院提供);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簿及复印件;
  5、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及复印件;
  7、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招聘单位组织。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根据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应聘中级岗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相应岗位面试人选;应聘高级岗位人员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报考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安排在2009年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问答、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总体时间30分钟。
  问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知识。每个应聘人员至少回答业务考评工作小组四个问题。试讲主要从专业水平、教学环节、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测试。试讲题目根据招聘岗位由学院统一指定,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板书,不用课件,考生需提交一份手写或打印的教案。其中,土建类(建筑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城镇建设)和环境艺术设计教师岗位拟招聘有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人才,需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主要结合专业特点,从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操作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中级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高级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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