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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苍山县2010年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4  点击量:74352次  分享至

山东省苍山县2010年公开招聘党校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优化县委党校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3名党校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现代史、中共党史、中文、政治、经济、法律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的需要;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苍山县委党校(苍山县顺和路西段)
3、报名应持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持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可由附件下载。
(3)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费、考务费40元。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5月10日。
5、准考证领取地点:苍山县委党校。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以笔试的形式对报考者进行综合知识测验。
初试时间:5月16日上午8:30-11:00。
初试结束后,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在苍山县政府网和县委党校进行公示。进入复试的人员交纳考务费70元。
(二)复试
复试主要通过说课的形式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复试成绩由复试考官当场公布。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并在苍山县政府网和县委党校予以公示。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出现应考人员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则从其他报考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次招聘邀请县人大、政协予以全程监督。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党校、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监督电话:7929366、13468126176(县委党校)
5211524(县监察局)
5206269(县人事局)
 
附:1、中共苍山县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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