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征招消防文职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09 点击量:73172次 分享至
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于1974年,驻地位于滨州市黄河四路518-6号,正团职单位。近年来,滨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力加强消防监督和队伍建设,出色地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保卫滨州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滨州市消防支队党委积极请战,迅速调集25名官兵组建了抗震救灾队,赴川参加抗震救灾。全体救灾官兵,肩负着滨州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嘱托,25名消防官兵赶赴灾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先后转战江油、安县用生命铺平道路,营救被困群众2780余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神圣誓言,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2008年,支队被滨州市委、市政府荣记记集体二等功。为适应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在全市招收消防文职人员。消防文职人员是指经政府批准,从社会公开招聘,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内勤、文秘、消防监督协查、档案管理、消防宣传、联络指导等工作,实行统一招收,准军事化管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
3、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6、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3年8月1日后出生的);
7、符合消防部门要求的相关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8日-9月19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人才市场(黄河六路520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50元。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消防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22日。
上午:9:30---11:30 公文写作
下午:2:0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50---4:50 消防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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