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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11  点击量:59380次  分享至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地震事业发展需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经报中国地震局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在2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学士学位(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二)专业要求。理工类,本科仅限地球物理、地质、大地测量、电子技术、物理、力学专业、地理信息;专科仅限防灾科技学院信息与地球物理专业。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防震减灾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表一)。

四、报名

(一)时间:2009年2月6日至2月26日。

(二)方法:采用现场或函件形式,凡报考者,请填写《应聘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荐报名表》(表二)。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须缴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英语和计算机全国统考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一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750001,E-mail:nxrenshi@163.com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
联系人:徐丽红
联系电话:0951-5068209

五、笔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六、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和综合知识水平,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七、体检、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组织考察人员名单。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附件:表一、表二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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